丰巢道歉了!将免费保管时长延长至18小时
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
5月15日晚,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将调整用户免费保管时长,由原来的12小时延长至18小时,超时后每12小时收费0.5元,3元封顶。国务院规定的节假日不计费,写字楼周六日(休息日) 不计费。
从4月30日上线会员服务开始,丰巢超时收费问题便饱受争议,支持派、反对派之间的“口水仗”愈演愈烈,杭州、上海等地的一些小区物业更是直接“硬核”抵制……
随着事件持续发酵, 5月13日,国家邮政局约谈了丰巢科技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丰巢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着手研究解决方案,调整完善收费机制,回应用户合理诉求。
直至昨晚,丰巢宣布将用户免费保管时长延长至18小时,才让这出“闹剧”按下了暂停键。
免费保管时长延长至18小时
“近期丰巢推出的会员服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公司收到了来自广大用户的反馈、批评和建议。我们意识到,会员服务项目还有不完善之处,与用户的沟通与意见聆听也不够充分。在此,我们对给广大用户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在声明中,丰巢公司向广大用户深表歉意。
据了解,除了延长免费保管时长外,此次调整措施还涉及“协助快递员征得用户同意后投件入柜”与“已付费用户赠送一个月会员权益”两方面内容。
对于多数用户反映“快递员不经同意就将快递投放快递柜”的现象,丰巢表示,接下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技术支撑、完善保障条件,促进快递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沟通协商,协助快递员征得用户同意后投件入柜。用户可以在丰巢微信公众号、APP渠道设置同意入柜的快递公司、入柜时间、快递员的沟通方式等。
随着免费保管时长的调整,许多已付费用户觉得自己花了一笔“冤枉钱”,对此,丰巢表示,为感谢已付费用户的支持,截至5月19日所有已付费的单次付费、月卡、季卡的用户都将获赠一个月的丰巢会员待遇。
“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我们会更加认真、及时、充分地考虑用户诉求和业态发展需要,也欢迎广大用户及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丰巢,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 丰巢科技嘉湖分部城市负责人刘腾飞说,因系统升级原因,调整措施将于5月20日正式生效。
省、市邮管局先后下发紧急通知
5月15日,浙江省邮政管理局约谈丰巢浙江区域负责人,要求其依法开展运营服务,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加之此前的5月8日,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在一周内已两次约谈督导丰巢浙江区域公司,要求其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
不仅如此,超时收费事件发生后,为依法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快件末端投递,保障快递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嘉兴市邮政管理局还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调末端投递的紧急通知。
高度重视舆情,妥善处理群众呼声。各寄递企业、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要高度重视末端投递环节因丰巢智能柜收费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关注舆情发展,主动发声、正面引导,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负面事件处理不当、不及时引发舆情失控。
依法履行投递,促进服务不断提升。各寄递企业要严格按照《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及《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积极履行投递到约定收件地址或指定代收人的法定义务,且根据《快递服务标准第3部分》,需提供不少于两次的免费投递服务。
理顺各方关系,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对于使用丰巢等智能快件箱进行投递的企业,企业在投递前须履行告知义务,征得收件人同意后方能放置在智能快件箱中。对于经两次投递后仍不能妥投,需放置在智能快件箱的快件,也需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的,应予以退件处理。
强化投诉衔接,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各寄递企业、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要加强近期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提高关注度,积极妥善处理末端投递相关投诉,对消费者反映的未经同意放置智能快件箱、二次收费等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智能快件箱与广大消费者生活服务息息相关,是畅通快递‘最后一百米’的重要环节。”嘉兴市邮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也将严格加强末端投递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寄递渠道运行平稳有序、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