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和联想柳传志的事,大家怎么看?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认为:
1.是贫富阶层的交锋。
柳,是被富豪阶层尊称的企业改革的代表人物,其先公后私的身份,先公后私的企业,股份与奇高退休金共享的现况,独具特色,万众瞩目,成为众矢之的在所难免。
司马,可以说是贫农草根阶层、弱势群体的默认代表。一位光脚不怕穿鞋的草民,路见不平,敢于发民多年抑郁之先声,引发强烈反应。所以,他一振臂,导致一呼百应。
2.是利益团体的对搏。
柳,把个体利益与集团紧密捆绑,号召联想同仁和员工,进行同仇敌忾的反击,是为集团、为荣誉、为私益而战。格局小点,局限于私企。
司马,蜻蜓点水,一石击起千重浪,尤其是90,00后群起响应支持。司马登高声自远,非是借东风,是为公利、护公器、讨公正。格局稍大,着眼于全民。
3.是先富后富的制衡。
先富带后富,是方式方法的问题。先富者,利益获得是否合法、合规、合情,理应在政府监管、民众监督之下。依法治国的今天,在这片土地上不会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涮存在感。
建设小康,共同富裕是目的目标,更是民族复兴的重要一环。
如果任由两极分化差距越拉越大,势必产生新的矛盾,影响社会稳定,也与我党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方向相悖。
和谐、稳定是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无论企业还是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这一大好局面。
4.是权利责任的平衡。
法律保护企业依法合规规范经营,无论本国的企业属性如何,都应刻有民族根与魂的烙印。因此,在你主张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在你创造财富的同时,必须享担相应的责任。只有权、责、义相对统一,才可能实现全面、协调、可持发展。否则,再风光无限的企业,最后也必然被历史淘汰。
宪法,保障集体财产和人民财富不受侵犯。
民族振兴,当举全民之力。因此:
同仇敌忾,应当一致对外。
众志成城,毕其功于复兴。
20211209首写初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