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劳动法与国家劳动法是一样的?
一般在我们口头上经常讲的法律法规其实他们之间是有区别的,
法律:一般是国家立法机关(一般是全国人大)制定的,而且他们的法律效力是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效力。
法规/条例:一般是地方政府和省部委颁发的,比方说广东省的,他只适用於广东省,而在湖南省就不适用了。
也就是说,法律与法规/条例等的区别在於他的立法机关不同,因而他的适用范围也不於,法津一般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权利机构制定的,他对全国范围里有普遍的约束力,是其他地方政府的法规/条例等的批导方针,其它地方的法规不是可以违背劳动法的宗旨的。
是2007年下半年以主席令颁发的法律,全国通用。
因而你所说的东莞市劳动法是不存在的。
如果你有劳动纠纷必须在有效时间之内,凭你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厂证、工资条或劳动合同等到当地镇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因你没有在此详细说明原因,大家都不清楚具体是怎麼回事,因此建议你与当地的劳动部门联系咨询处理方式。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