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法?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了如下两个方面:
(1)特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并不是指人们在劳动过程中相互间所产生的一切社 会劳动关系,而仅限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问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 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这种社会关系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① 参与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是特定的。即其中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与之 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个体 经济组织等等。
② 劳动关系是一种兼具平等性和隶属性特征的社会关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 展和劳动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劳动体制正在逐步向市场配置劳动力方向发 展和完善,劳动力幵发、配置和使用过程中的商品化、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开 放性和竞争性也日益明显。这在客观上要求把劳动力的提供与接受纳入市场运行 轨道,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
同时,劳动关系一经建立, 作为用人单位用人管理范围之内的劳动者,就负有了完成单位交给的生产或工作 任务、遵守单位内部劳动纪律的义务,这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又 具有了指挥与服从的隶属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