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怎样的?

2022-04-03财经151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现金 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凡在银行开户的单位,银行根据实际需要核定3~5天的日常零星 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距离银行较远的且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其库存现金限额 的核定天数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日常零星开支 需要量不包括企业每月发放工资和不定期差旅费等大额现金支出。库存现金限额一经核 定,各单位就必须严格遵守,每日现金结余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所有超过限额的现金 必须于当天送存银行。当留存的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时,可以向银行提取现金补足 限额。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