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的军制是怎样的?
夏王朝经过471年传至桀时,为商所灭,由汤建立了中国第二个统一的国 家——商王朝。从汤建国至纣为周灭(公元前1600年到前1046年),共经17世31 王,历时554年。商代时期黄河流域的气候比现在温暖,雨量也较现在充沛,对农 业生产极为有利。
加以青铜工具和除草、灌溉等耕作技术的使用,井田制基础上的 农业,有了较大的发展;手工业的内部分工与协作也达到了新的水平,青铜兵器和 战车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显著的增多与提高。国家制度较夏代完善,基本上确立 了比较集中的中央权力国家。
商代流传下来的文献甚少,春秋末期的孔子,距商代才1100年左右,在谈到商 的情况时,就感到文献不足,认为缺乏可靠的资料。
现在谈商代军制,当然更感文 献不足。但根据先秦文籍、如《尚书》、《诗》等的记载,结合甲骨文等考古资料进行 研究,对夏代军制要略为清楚。
商灭夏后,为防范和控制夏的遗民,在夏的统治中心,仅离夏都斟寻(河南偃师 二里头)十几里的地方,修建了新的都城亳(河南偃师尸沟乡)。
由于夏王室与东 夷有姻亲关系,东夷各方国在政治上倾向于夏,对商王朝构成严重的威胁,因而,在 都城以东的瞰(河南郑州白家庄)又构筑了一座范围更大的陪都,作为控制东方的 战略基地。传至第十一王仲丁时,为便于征伐“或畔或服”的蓝夷等东夷方国,迁 都到已发展为繁荣城市的隞。
其后因发生“九世之乱”,又迁都4次。至第二十王
盘庚时(公元前1300年)商又中兴,迁都于殷(河南安阳小屯附近洹水两岸 ,以后 就没有再迁都。所以历史上又称商为殷商。商王朝势力所及的范围,东至于海,西 至陕西西部,南跨长江达于湖南、江西、北至山西中部,东北至辽宁,西南至四川,幅 员辽阔。
商王室直接统治的区域,则只有商王族聚居的国都及其附近地区,即王 幾。相当于今河南北部河北南部及山东西部地区。王畿以外,错落地散布着属于 商王朝的若干诸侯邦国。各邦国之间和更外的地区,还散布着若干不属于商王朝 管辖、甚至与商王朝敌对的方国和部落。
商代的王权,较夏代集中,其政治结构,分 为内服与外服。王畿内为内服,即商王朝中央统治机构。内服各级贵族统治者,称 百官(百僚、百辟),他们虽然都有各自的城邑、土地和民众、奴隶,但为商王所分 配,是商王的臣属。王畿外的诸侯邦国为外服。他们有的是分封的商王子弟或同 姓贵族,有的是主动拥护商王朝或被迫归附商王朝的方国部落。
它们各有自己的 地域、军队和官僚系统,是一些带有独立性或半独立性的政治实体。对商王朝承担 纳贡、劳役和出兵从征的义务。但商王朝对它们的控制,则远较夏代为强。商王不 仅可以在诸侯国内巡游、田猎、进行生产活动和拓展自己的耕地面积,而且命令诸 侯为王室戍边。
商王率军出征时,大都有诸侯国的部队参加,有时还令诸侯去征服 某个邦国。
商王朝为开拓疆域,扩大直接统治区,经常出兵去征伐畿外周边各方国、部落, 这些方国和部落也不断地对商王朝统治的地区边境及各诸侯邦国进行攻扰,掠夺 财物以及人口等。战争非常频繁和剧烈。
商代出土的甲骨文,有上万条关于商王 朝与其他方国之间互相掠夺奴隶、牲畜、财物的记录。仅《甲骨文合集》收录的卜 辞,就有武丁与上百个方国、部落多次进行战争的记载。商王还经常率军出征,一 次出征的时间,少则数日,多则近年;出征的距离,近则百里,远则千里。
如帝乙征 人方历时二百六十天,远征到了淮水流域,伐盂方的战争,历时达一年。战争的结 果,大量的方国、部落被征服了,有的被消灭。如《诗经》所记武丁伐荆楚之战,不 但俘虏了大批的民众,而且还将那里的城邑毁为平地。商朝初期约有方国三千,但 至商末仅存一千多个,消灭了一半。
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作为国家支柱的军队及 其各项制度,必然也相应地有所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