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克和自行火炮的区别是什么?
号称“陆战之王”的坦克,是现代陆上作战的主要武器。一般由武器系统、火控系统、动力系统,通讯系统组成,是装备一门中、大口径火炮,防空机枪,同轴机枪的全履带装甲战斗车辆,具有较强的越野机动性、防护性、强火力和突击能力,主要用于摧毁工事,歼灭防御力一般的地面有生力量,一定程度上可以压制、消灭敌方坦克及反坦克武器,当然也很容易受到受到直升机、反坦克地雷、步兵,反坦克炮等武器的威胁。从一战到二战中期,主流坦克类型被称为第一代;从二战中期到20世纪60年代的主流坦克,被称为第二代;从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的坦克被称为第三代。
一战期间,交战双方深受阵地战绞肉机之苦,为突破堑壕、铁丝网、机枪火力点组成的防御工事,打破僵局。英国远征军中校斯文顿提出,需要制造一种能够在遍布铁丝网的战场上开辟道路、翻越壕沟并能摧毁和压制机枪火力的装甲车。当时的英国陆军对此毫无兴趣,然而时任海军大臣丘吉尔却大力支持,下令组建“陆地战舰委员会”,研发这种新式武器。1915年9月,由汽车、拖拉机、枪炮和装甲组合的样车“小游民”首次试验取得成功,全重18.289吨,装备6毫米装甲,1挺7.7毫米马克沁重机枪和若干7.7毫米“刘易斯”机枪,最高时速3.2千米,越壕1.2米,能翻越0.3米高的障碍物。
1916年,“马克”Ⅰ型坦克投入生产,“雄性”车装有2门57毫米火炮和4挺机枪,“雌性”车仅装5挺机枪。1916年9月15日,有48辆“马克”Ⅰ型坦克首次投入索姆河战役,18辆参与实战。在1918年,法国也研制出了雷诺FT-17坦克,为战争胜利发挥了作用。
由于最初的坦克技术尚不完善,加上战争结束,很快便淡出了历史舞台,没有受到广泛关注。甚至有人嘲笑这个笨重的武器像个大水箱,固,英语中给它取名为“Tank”,当然,也有说是丘吉尔为了避免德国人察觉,故意低调。其实,一战中德军也研发出了相似的武器。
坦克真正大显身手,对战略战术思想,军队作战行动,战争局势产生深远影响,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真正把坦克这种武器的优势在战场上运用得炉火纯青的是德国,而真正把坦克研发制造发挥得淋漓尽致的是苏联。
纳粹德国崛起之初,力求在短时间内,高效率地突破防线,古德里安将军首创了由装甲兵主导的,与战术空军进行密切协同的战术战役模式,即闪击战。首先对敌方重要战役战术目标、指挥中枢、交通枢纽等进行空袭,同时以坦克部队、炮兵、装甲及摩托化步兵等多兵种组成密集的装甲突击群,在空军协同下迅速突破防线,并向敌纵深目标进行快速的穿插机动,对敌进行分割包围,从而对敌进行歼灭。
闪击战讲究速度,效率,集机动,防御,火力优势的德军机械化部队应运而生,坦克便是其中主角。
然而,当德军在攻克了捷克、波兰、法国、北欧,向东进发的时候,发现在面对步兵、坚固工事的时候,坦克的能力有限,所以,其实坦克主要是用来突击用的,真正需要强调的是步坦协同,用坦克打击敌方工事,用步兵保护坦克,克制敌方反坦克和步兵。到后来,还开发出进攻时为步兵提供短距离炮火火力支援的突击炮,在车辆或装甲车辆上安装火炮,也就是今天的自行火炮的前身。
坦克和自行火炮的主要区别在于,坦克是高机动性突击武器,而自行火炮是重火力支援武器。
从火力上讲,坦克的火炮一般装载直瞄加农炮,用于摧毁突击过程中目测或瞄具可视距离内遇到的敌军和障碍。自行火炮一般装载间瞄榴弹炮,当然也有加榴炮,炮击炮。一般用来远距离摧毁敌方目标,杀伤力大,射程远。从攻击火控上讲,坦克为独立或编组行动,直接发现目标,直接射击摧毁,一定程度上讲看得见对手。而自行火炮必须配合侦查,通讯,指挥系统,在得到目标信息,计算射击诸元后发射炮弹摧毁目标,基本上不会直面对手。
从防御上讲,坦克是突击武器,正面装甲厚,周身装甲也是所有战斗车辆中相对最厚的,自行火炮是火力支援武器,主要需要防御的是敌方远程火炮破片的伤害,以及步兵的突击,所以装甲相对薄弱。
机动性上坦克更加灵活,自行火炮相对迟缓。不过这种差距随着科技进步在逐渐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