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措施有哪些?
1. 粮食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直补资金通过省、市、县(市)级财政部门在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进行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粮食风险基金专 户下单设粮食直补资金专账,对直补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县以下没有农业发展银行的, 有关部门要在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设粮食直补资金专户。要确保粮食直补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2. 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3.粮食直补的有关资料,要分类归档,严格管理。4. 坚持粮食省长负责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直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