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名称怎么填
行政区划名称应该从大地区到小地区填。
行政区划分填写方法具体如下:
1、要了解一下行政区划的等级,有省级、市级、县级等等,这就是一种行政区划的称谓;
2、有些信息表填写,会要求在行政区划一栏填写对应的东西,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大致的行政区划,而第二种就是详细的行政区划;
3、在填写行政区划的时候,明确是填写到什么级别,省级,市级,县级,村级,级别填写的越多也就越详细;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因此,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由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组成。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第四条 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
(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第五条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第六条 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的撤销、更名、驻地迁移,由依法批准设立各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