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销售记录属于什么证据

2022-05-25社会406

物证。

一是收集现场证据。发生药害的作物就是药害的现场,应及时拍照记录并向当地农业部门反映,请他们通过摄像、照相等手段来记录发生药害的情况。

二是保存好购买农药的证据。如发票、收据等凭证。

三是保存好剩余农药和农药包装物(包括未开启的农药、农药瓶或农药袋等)。

四是申请鉴定。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出申请,请他们对药害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形成书面鉴定意见。

五是核查产品有关信息。登陆“中国农药信息网”核对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登记证号、农药名称、登记作物、防治对象等内容。

做好对残留农药的鉴定:

要求原告首先要写出申请书,申请鉴定的事项一定要写清楚,不能含糊其词,模棱两可,必须要求当事人自已写,签上名字,写好年月日。法院接到当事人要求鉴定的申请后,可通知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到场,要求他们自行协商选定一个鉴定机构,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可委托一个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基层法院受理的这样的案件,齐齐哈尔市中院可委托黑龙江省农药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当鉴定中心的专家教授到实地取样时,法院必须通知原被告双方到现场,全程监视取样过程。凡是专家每取一个点的土样,原被告双方及专家教授都必须进行签字后,将签字清单封存于取样袋内。

然后由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及法院的工作人员共同将土样护送到省农药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对土壤残留农药的鉴定是十分严肃的事情,必须慎之又慎,丝毫不能马虎,哪个环节都不能少。因为这个证据是整个案件的关键,是当事人诉讼成败最重要的证据,只要是这个鉴定结果出来了,案件的审理结果就一目了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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