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对党员干部退休后经商办企业如何规定
新条例对党和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不得创办商业企业,不得在商业企业中任职,不得从事商品交易中介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倒卖生产资料和稀缺商品,党和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不得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担任领导职务(包括荣誉职务)和其他管理职务,企业不得聘用。
拓展资料:
1、公务员退休后两年内或者退休后三年内不得经营与其原职务有关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担任县厅级以上领导成员或者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不得聘任。辞职后三年内不得聘用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其他公务员在辞职后两年内不得聘用,不得从事与原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2、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原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由原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劳动者在职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退还劳动者,并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根据情节轻重,被处罚人在接收单位的违法所得的一倍但不超过五倍。
3、根据公务员法,想要考公务员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中国国籍;至少18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操守;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 18 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操守;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