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是加拿大国籍,定罪的时候,加拿大方面有权利干涉吗?
先举另一个加拿大人的例子。
有个叫谢伦伯格的加拿大人,在中国贩毒,结果被中国警方抓了。这家伙贩卖200多公斤的冰毒,被中国警方抓了现行。2019年,中国法院按照中国的法律判他死刑。
但加拿大是废除死刑的国家。听说自己的公民被中国法院判死刑了,于是就开始出面干涉了。一开始说死刑不人道,后来又拿出谢伦伯格的亲属哭哭啼啼的视频,说他家里上有70老母下有7岁幼儿,让中国政府看在他们的面子上网开一面,最后连加拿大总理小特鲁多都亲自出面求情了。但中国政府说,不行!谢伦伯格在中国贩毒,触犯中国法律,而且毒品重量巨大,危害极大,依照中国法律,必需判处死刑。但我们可以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让他在临死前和自己的亲人见上一面。如果他的嫡系亲属要来华探监,送他最后一程,我们可以提供方便。
说到吴亦凡的事。先别说加拿大政府干不干涉了,即便真的干涉了,该怎么判我们还是怎么判,不会徇私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