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法》9月1日起施行,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子女不花钱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规定了免征契税的6种情形,其中第(五)款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符合“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情形,可以免征契税。
新的《契税法》第十条规定,“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应申报纳税契税”,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因此,虽然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免征契税,但需提供免税凭证。
父母房屋过户给子女存在多种形式,有的是独子(女),有的是多子女,有的是生前赠与,有的是遗产继承,有的是个别赠与(继承),有的是共同赠与(继承),在办理过户申请免契税手续时,根据不同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比如,公安(派出所)或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多子女的要有赠与协议或合同,遗产继承需具有法律效应的遗嘱或公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