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拘留,什么情况下适用拘留?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审讯,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是一种比较重的强制措施,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式,实行起来更要慎重,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施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存在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等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如果赵某拿着菜刀冲向高某家,这是正在实施的犯罪,而且是在犯罪预备时被发现,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符合拘留条件,应该对赵某实施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