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务处长到底属于什么级别?为什么都叫他“一哥”?
你好,警务处长属于香港政府的主要官员,也就是高层之一,大致相当于直辖市的副市长兼公安局长。
首先,介绍一下香港属于哪级行政区划。目前,我国实行省—市—县—乡镇四级行政区划,而香港属于特别行政区,是省级行政区划的一种,由中央直接管辖。
实际上,香港的地位略高于普通省份,可理解为一个特殊的“直辖市”。
其次,介绍一下香港政府的构成。香港政府的一把手为行政长官,简称为特首,可理解为直辖市的书记,往下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个层级是三司,即“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
三位司长负责制订香港政府最主要的政策,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类似于“市委副书记”。
第二个层级是13个决策局,包括“环境局、劳工及福利局、运输及房屋局、食物及卫生局、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展局、教育局、公务员事务局、创新及科技局、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民政事务局、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保安局”。
十三位局长负责制订具体政策,向政务司司长和财政司司长汇报工作。
特首、三司司长、十三局局长共同构成了香港行政会议的官守成员,而“香港行政会议”类似于“市委常委会”,“十三局局长”就类似于“市委常委”。
根据《基本法》,三司司长、十三局局长都要上报中央进行任命!
第三个层级是56个部门,是政策执行部门,名称为“处”、“署”、“所”,如警务处、卫生署、政府化验所等,可以理解为“市局”,部门一把手类似于“市局局长”。
但是,在这些部门之中,有5个非常特殊,分别是廉政公署、审计署、警务处、入境事务处、海关,地位要高出一线。
最简单的例子,这5个部门的一把手(如廉政专员、警务处处长)也要上报中央进行任命,而其他部门的一把手(如消防处处长)由香港自己任命!
并且,在香港政府的官网中,将这5个部门的一把手和三司司长、十三局局长一起列入香港政府的主要官员之中,而其他部门的一把手只是列入部门首长之中!
然后,介绍一下香港警务处处长。香港警务处隶属于保安局,而保安局又归政务司司长管辖。
从职能来看,保安局有点类似于直辖市的“政法委”,下辖八个纪律部门;而警务处类似于直辖市的“公安局”,属于纪律部门中的一个。
上面也讲到了,保安局局长、警务处处长最终都要由中央任免,前者类似于“政法委书记”,后者类似于“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同属于香港政府的高层。
事实上,香港警务处处长到内地公干时的待遇也类似于直辖市的副市长兼公安局长。
至于为什么叫做“一哥”,原因很简单,就是处长专车的车牌号码是“1”。
最后,简要介绍一下香港警务处的有关概念。香港警务处除了处长这位一把手之外,还有三位副职协助,分别是副处长(行动)、副处长(管理)、副处长(国家安全)。
同时,警务处下辖6个“二级处”,分别是行动处、刑事及保安处、人事及训练处、监管处、国家安全处、财务政务及策划处。前5个处的处长为警察,警衔为“高级助理处长”,第6个处的处长是同级的文职人员。
再往下,则是“助理处长”、“总警司”、“高级警司”、“警司”、“总督察”、“高级督查”、“督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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