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公务员返乡政策?外地公务员是检察院的回乡后能回检察院吗?
近年来,很多地方出台了外地人才返乡政策,吸引在外地工作的籍贯人员特别是高层次、高学历人才,比如公务员、教师等回乡就业、创业,给予一定的安置和扶持政策,吸引了社会各方关注。目前,尚无法得知这种政策的引流效果,但有几点是肯定的:
第一,外地返乡政策目前没有大规模普及,只是在小范围施行,因此能不能通过返乡政策调回老家,要看当地是不是有政策。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山东淄博、菏泽等地2019年曾出台过类似的政策,明确本地籍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调回老家,其他地方尚未看到明确的文件,具体能不能回调需要咨询当地组织人事部门。
第二,回调是需要条件的,不是任何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都能申请回调。比如山东淄博,去年底专门出台了《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实施细则》,作为“淄博人才金政37条”之一发布,其引起的主要是高层次人才,其对返淄人才有两个基本条件:一、必须是经淄博市人才服务中心认定的人才;二、必须是在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学士本科以上学历,本人或父母户口在淄博,并同意回淄博工作的外地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也就是,要申请回调淄博,首先必须符合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同时经过该市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属于人才的才行。
再比如菏泽鄄城县,也出台了《鄄城籍在外地工作人员回鄄工作的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鄄城籍在外地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可以申请调回鄄城工作,其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符合条件的,都可一并安排在鄄城工作。对申请回调的人员,该县也有基本的要求:一、必须年龄在40周岁以下,事业编副高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二、公务员和事业编必须是在编人员,并且学历在大专以上;三、没有违规违纪记录。
第三,符合条件申请回调的,可以按照同层次对口安置原则,就近安置到相应的单位和岗位,但必须服从组织调整。也就是说,原则上申请回调人员按照单位和专业背景,实行对等安置,以便发挥返乡人员的积极性,但如果单位和岗位不合适,也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否则不予调动。
根据上面的条件,只要你的家乡有类似的政策,你又符合申请返乡调动的条件,外地检察系统的公务员完全有可能调回家乡检察院工作。这点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