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特许经营的被特许人和特许人包括哪些主体?
奥运特许经营的被特许人不能是个人,而是独立的民事法人主体,包括特许生产商和特许零售商两类。其中,特许生产商是与特许人签订特许生产合同并在其指导下生产指定特许商品的厂商,而特许零售商也是与特许人签订特许零售合同,从生产商手里购买、销售、宣传和推广指定商品的厂商。两类被特许人都须获得特许人的许可,超过许可范围的经营视为违约行为。
奥运特许经营的特许人特指奥运赛事的组织者和主办方,主要包括国际奥委会、主办国奥委会和以主办城市命名的主办国奥组委(下文简称“主办城市奥组委”,如2022北京冬奥组委)三类主体。三者之间存在一个内部的授权关系:国际奥委会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权力机构,也是奥运知识产权的唯一控制者,授权主办国奥委会开展特许经营;主办国奥委会在奥运周期成立主办城市奥组委,以后者的独立名义与被特许人签订特许生产和零售合同,承担奥运特许经营的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