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中介费猫腻多 房客自行成交被中介吃双倍
商量、谈价、拟定合同、签约,全过程都是自己和房东沟通的,可临到续租前,中介却横插一脚,以“牵线搭桥、提供原始文本”为由,平白无故地拿走了一个月2300元的中介费。近日里,市民张先生遇到了这么一出窝囊事。享受服务,按量付费,这本是服务行业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可是,在“猫腻儿”多多的租房市场,市民却常常被中介“吃双倍”,被各种巧立的名目所蒙骗。
“霸王”出镜
自行续租却被中介硬收2300元
提起续租的事儿,市民张先生至今仍觉如鲠在喉。2010年年初,张先生通过中介门店介绍,在阜成门天意小商品市场附近租了套小一居,按每月2100元的租金和房东签了一年的合约,并向经纪人支付了一个月2100元的中介费。
住了一年,张先生对房子很是满意:小区环境安静,交通便利,周边生活配套成熟,而且最重要的,房东好说话、讲道理,两家关系处得不错。于是,春节放假前,他就和房东协商妥当,以2300元的价格续租一年,等年后合约到期,双方再重新签份合同。
春节回来后,在离约满还有一周时,张先生接到了当初居间牵线的中介经纪电话,询问他住得满意不满意,要不要帮忙重新找房子。“都挺好的。我已经和房主谈好了,续租一年,过几天重签一次合同,就不麻烦您了。”意外于中介的心细,在电话里,他表达了自己的谢意。可让他更意外的,是中介随后提出的要求:再交一个月的中介费。“没有我的介绍,您根本不可能住上现在的房子,更别谈续约了。而且,租赁合同是由我们公司提供的,所以,只要您住着,哪怕是和房主自行续租的,每多住一年,就得再交一次中介费。”
不提供任何服务,却要收取中介费,对于这样的霸王条款,张先生自然无法认同。“理论了半天,对方告诉我,不交也可以,但房子是他们牵线的,所以租期满时也得让他们来收房,必须和租给我之前一模一样,大空白屋子,除了家居电器外都得挪走。可按他们那语气态度,指不定收房时怎么为难我呢。”
思索再三,虽然明知中介无理,但为了顺利续租,张先生最终还是掏了中介费,平白送给对方2300元。用他自己的话说,“只当花钱买个省心。”
行业现状
霸王收费招数多多
干了一天的活儿,却要收两天的钱儿,记者调查发现,在房屋租赁市场上,“黑心”中介“吃双倍”的霸王情况频繁发生,而且每个经纪人使用的招数也是花样繁多。
比如:明明是承租人一次性签了两年的租赁合同,中介却以按年份收费为由,强制收取两个月的中介费。欺负房东人在国外,以委托全程代理为由,多索要一个点的中介费。佯装不挑明付费的规则,对于月租金在3000元以上的房屋,先找房东大方收取一月中介费,再找租客偷偷蒙骗一月中介费。或者反其道行之,对于月租金不超过3000元的房屋,先收租客再收房主。
“只要咱们想不到的,没有中介做不出的。但凡在给你介绍房源的过程中察觉到你有知识盲区,不规范的中介经纪就会想方设法,为多收费找个堂而皇之的理由,让你不交也不行。”有过一次“霸王硬上弓”的经历后,市民张先生就开始研究租房的行规,以防再被“吃双倍”。
业内揭秘
代理租赁更爱收双
“租房人处于信息劣势以及租赁代理模式里中介独大的局面,为乱收中介费提供了土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相比于居间交易的模式,中介代理的业务中“收双倍”的比例更大。“代理租赁,就是房东和租客分别同中介签订租赁合同,两人之间没有碰面,所以撒谎也不会被揭穿。以目前北京市场的租赁成交来看,居间房源平均每月在2万套,代理房源平均每月在5万套。归结到中介费上来说,居间能赚一个月2500元,代理至少赚5000元。”
专家点评
张先生通过中介,与房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然后付给中介费,是典型的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收取居间费用的依据在于居间人提供了居间服务。本案中,在张先生与房主签订合同,给付中介费之后,因为中介事项已经完成,该居间合同即行终止。合同终止,中介已经丧失了再次收取中介费用的法律依据,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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