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职务和免除职务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
撤销职务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
免除职务则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属于正常的人事变动流程,不具惩戒性质。
2、条件不同。
对于违纪情节严重、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人员,可以给予撤职处分;
免职处理分为两种:
一种是免去现任职务:当出现转换职位、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调出单位、退休、以及因其他原因等情形的,均属于正常免职范围。
另一种是职务自行免去:当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被辞退、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死亡这些情形的。
3、后果不同。
撤职处分的影响: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并按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
行政处分期限为2年,解除前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行政撤职处分期满解除后,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原级别,但以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撤职处分的影响。
免去现任职务,一般不影响级别和工作。
职务自行免除,级别和工资会受到影响,有的还会丧失公职、失去工作。而开除公职则属于行政处分中最严厉的处分,指开除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队伍,此后将限制进入。
免职属于正常的职务调整。比如由于任职期限届满、岗位/职务调动、达到退休年龄等都可能涉及到免除现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