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遗体
登记
要到邯郸市红十字会登记
签名
要征得直系亲属签名同意
据悉,遗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的人均可捐献遗体、器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捐献遗体、器官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捐献人办理登记手续时,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捐献人或生前委托捐献执行人提交一份《器官捐献意向书》,到江门市红十字会领取“器官捐献志愿书”一式两份。
二是将填写好的“器官捐献志愿书”交回,并提供5张大1寸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
值得强调的是,捐献人填写“器官捐献志愿书”时应征得直系亲属的签名同意。
三是红十字会收到“器官捐献志愿书”后,编号入档,并发给捐献卡。
四是捐献人可以在生前委托捐献执行人。捐献执行人可以是其近亲属,也可以是其近亲属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或者其生前工作单位、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及其他组织。
时间
捐献者逝世后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据悉,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请于1小时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如接收单位不能立即到达,请将遗体暂存太平间或殡仪馆冷冻。
捐献遗体者逝世后12小时内,凭卡片通知工作站或当地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如接收单位不能立即到达,请将遗体暂存太平间或殡仪馆冷冻。
市红十字会有关人员及手术定点医院协助家属办理后事,并为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
用途
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
据悉,关于遗体的利用和处理,接受单位利用捐献的遗体,应当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医学教育、科研和临床。利用完毕的遗体,应当由接受单位整仪后负责送殡葬单位火化,并承担遗体的运输费、火化费等相关费用。
而捐献的器官将用于人道救治病人,无其他营利性使用。我市从2006年12月实现第一例遗体捐献以来,截至目前共有6人次捐献了遗体或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