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举报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政府县长宣恩县椿木营集镇乡长徐兆海内外勾结贪污
实名举报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政府县长宣恩县椿木营集镇乡长徐兆海内外勾结贪污扶贫建设款
实名举报信
举报人: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87955523R,
住所地: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368号5幢10402室。
法定代表人:高海军,该公司董事长,
联系电话:13649202264
被举报人:宣恩县椿木营乡人民政府,
住址地:宣恩县椿木营集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2825011484098P
法定代表人:徐兆海,该乡乡长。
被举报人宣恩县政府县长:赵秀峰
被举报人宣恩县委书记:习覃
尊敬湖北省纪委监委
湖北省政法委
湖北省恩施区纪委监委
湖北省恩施区政法委
湖北省宣恩县纪委监委
湖北省宣恩县政法委
我怀着十分义愤的心情向你们举报椿木营乡政府乡长徐兆海、宣恩县县长赵秀峰、县委书记习覃。他们与不法分子梁波互相勾结,贪污侵吞扶贫款,采取卑劣行径,移花接木,虚假诉讼,转移目标和视线,坑害民营企业,我公司深受其害。我们要坚决举报,请求上级领导严查椿木营乡乡长徐兆海、宣恩县县长赵秀峰、县委书记习覃的违法违纪、贪污侵吞扶贫款的腐败行为,为民营企业伸张正义,我们期待上级领导的公正调查。具体事实如下:
一、被举报人宣恩县椿木营乡政府乡长徐兆海,在没有任何事实及理由的情况下,虚假诉讼我公司。我公司和椿木乡及其乡长徐兆海和其工作人员从不认识,从未有过任何合作。而椿木乡政府及其乡长徐兆海竟不顾事实、胡编乱造,向法院起诉我公司与其在2016年9月9日签订施工合同,垫付工人工资等,纯属虚假事实。而我公司与椿木乡政府从未签订过任何合同,也不认识椿木乡政府任何人,更不会与其有所谓的合作。
二、椿木营乡政府乡长徐兆海起诉我公司,称其向我公司支付上百万元款项,要求退还,完全没有事实依据。我公司从未向椿木营乡政府出具过增值税发票,也从未收到过椿木营乡政府的一分钱款项。我公司与椿木营乡政府从没有任何业务往来。椿木营乡政府完全是虚假诉讼。
三、我公司对椿木营乡政府所称,其于2016年11月12日向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宣恩分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事宜的真伪存在质疑和异议。我公司在三年前已向宣恩公安局报案,经对宣恩分公司所谓的委托书及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进行鉴定,都是伪造和虚假的。说明宣恩分公司也是虚假的,伪造的。宣恩县公安机关立案后,已经对伪造公文证件罪、伪造公章罪的所谓宣恩分公司负责人梁波判刑。所谓宣恩分公司完全是个虚假公司,或是一个冒名顶替的公司。我公司从没有设立这个分公司,更没有出具过委托书及盖章签名。
四、椿木营乡政府为什么会无中生有起诉我公司?为什么会费尽心机、绞尽脑汁、制造假证据进行虚假诉讼坑害我公司?这是因为椿木营乡政府有人和犯罪分子所谓宣恩分公司负责人梁波内外勾结,将上级拨付给椿木营乡的扶贫款假借梁波伪造的宣恩分公司,将扶贫款打入虚假公司,而后互相勾结,私分公款,中饱私囊,侵占贪污国家扶贫资金,贪污受贿扶贫款。椿木营乡政府的一些腐败分子贪污私吞扶贫款,为掩盖犯罪事实,移花接木,转移视线和目标,进行虚假诉讼,坑害民营企业。对其卑劣行径和犯罪事实,我公司要将此事举报到底,绝不姑息,绝不停止。要让腐败分子得到惩治,让事实真相见光于天下,还我公司清白,还司法以公正。而宣恩县的领导,县长赵秀峰,县委书记习覃,对椿木营乡贪污侵吞扶贫款,违纪违法及犯罪行为不闻不问,不查不处,甚至包庇纵容。县长书记包庇犯罪分子,包庇乡政府乡长的违法违纪行为,椿木营乡乡长更加肆意妄为,胆大包天,违纪违法。而县长书记肯定是与违法违纪的乡长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共同腐败。我们恳切请求上级领导查清事实,严明党纪、国法,坚决清除公务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揪出椿木营乡政府贪污扶贫款的腐败分子,坚决予以惩治。我们期盼上级领导早一天行动,早一天调查,让我公司和全体员工早见光明。
举报人: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 高海军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此致
湖北省纪委监委
湖北省政法委
湖北省恩施区纪委监委
湖北省恩施区政法委
湖北省宣恩县纪委监委
湖北省宣恩县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