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算不算是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也叫市民社会,我觉得咱们还不能算。
首先顾名思义,这个社会得有一个以社会为主体机制,就是常说的“小政府、大社会”。“小政府”并不意味着弱政府,是政府起引导和宏观管理职能,而不是象旧社会家里的婆婆一样事无巨细,一下管到底,包括两口子一周做几次都想掺和掺和。
“大社会”同样不只是大,要管用,社会上的一大摊子事儿,多半要让社会来管,就是各种NGO啊什么的,协会啊,组织啊。
象西方很多组织行使的就是咱们的政府管的事儿,而这种事儿本来政府也就不该管(现在我为什么敢说这种话了,因为咱们英明的政府终于意识到了这事儿的性质了,民主政治改革就是这方面的事儿)。
比方说,在西方,妇女的事儿妇女协会管,在中国,妇女的事儿妇联管,妇联名义上算群众团体,实际上哪个妇联主任不是上头派下来的?还有工商联啊,残联啊,青联啊什么的多了。
这种事,多半牵涉到政府和老百姓的关系,还由政府作主,怎么得了啊。
应该有一个中间人角色的组织。。。中国的民主政治改革应该会在未来一定时间内涉及到这些问题了。。。
不说了,再说就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