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什么对天象崇拜?
在中国古代,一般对异常天象的认识是:天文变异是因人事而致,并且预兆着新的社会变动,异常天象因而对社会生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异常天象观的社会影响既受天文学发展的制约,又是一个时代政治、文化状况的综合反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出不同的特征。
从春秋到清末,日食、月食、日月其他变异、彗星、流星、陨星、客星、五星守犯、星昼见等对农业生产没有直接影响,但被认为是不正常的天象,它们与水、旱、雹、大风、冬无雪、地震、山崩、蝗虫等直接影响农业生产造成物质损失的自然现象随着它们被观察到而相继被列人灾异的行列,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这些事件具有相同的意义;而五星联珠、景星出现等少数不常见的天象与麟、凤、龟、龙、连理枝、嘉禾等同被视为符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