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计算预产期
推算时按整个妊娠期280天计算。具体的方法是:预产期月份=末次月经第一天的月份+9或-3,预产期天数=末次月经第一天的天数+7。这样,所计算得出的时间就是预产期。例如,最后一次月经是在2月1日,则月份2十9=11月,日期1十7=8日,那么预产期应该是11月8日。如果末次月经是在4月以后,则采取减3的方法计算。如末次月经来潮是4月2日,就是4月份-3=次年1月份,2十7=9日,即次年1月9日为预产期。如果用农历计算;则月份计算相同,只是日期加7天改为加15天。
以上方法适用于对末次月经日期记得清楚的孕妇,如果月经不准、闰月或来月经日期记不清时,可另作计算。
(1)孕妇以往月经周期都超过上次月经期,计算时要加上平均超过的日数,如有时超过5天,有时超过4天,有时超过6天,就要在算好的日数上加5天。
(2)哺乳期中,未恢复月经即已怀孕,或记不清末次月经的日期时,则按下述方法推算:妊娠呕吐在妊娠后第4周左右开始,到12周(即妊娠3个月)时消失,推算时从呕吐开始日期,往前推42天,作为末次月经日期,然后再按一般方法计算。也可按胎动日期计算,一般孕妇感到胎儿肢体在宫内不规则活动,约在妊娠后的20周,计算时从胎动开始日期,再往前推140天作为末次月经日期,而后再按一般方法推算出预产期。
(3)如果遇到闰年,其闰月又正在孕期之中,计算时月份减3应改为减4。
(4)假如末次月经、妊娠呕吐和胎动开始日期都记不清时,还可按子宫底的高度估计:
妊娠4个月末,子宫底的高度在脐和耻骨之间(耻骨上10厘米);
妊娠5个月末,子宫底在脐下二横指,在耻骨上12~17厘米;
妊娠6个月末,宫底与脐平;
妊娠7个月末,宫底在脐上二横指;
妊娠8个月末,宫底在剑突与脐之间;
妊娠9个月末,宫底降到剑突下二横指;
妊娠10个月末,宫底高度与8个月妊娠时宫底的高度同在脐与剑突之间,但腹围比8个月时大,胎儿先出生的部分已入骨盆。
必须说明,这些推算方法推算出来的预产期并不是绝对准确,因为月经不准、胎儿成熟时间有所不同,孕妇身体状况以及其它外界原因等,都会影响孩子出生日期的提前和推后,所谓预产期只是孩子出生的大概日期。如果新生儿出生比预产期提前或推后l~2周时间,仍算正常分娩。
由于每一位孕妇都难以准确地判断受孕的时间,所以,医学上规定,以末次月经的第一天起计算预产期,其整个孕期共为280天,10个妊娠月(每个妊娠月为28天)。孕妇在妊娠38-42周内分娩,均为足月分娩。由于每位女性月经周期长短不一,所以推测的预产期与实际预产期有1-2周的出入也是正常的。主要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根据末次月经计算:
末次月经日期的月份加9或减3,为预产期月份数;天数加7,为预产期日。例如:
张女士的末次月经是1999年3月13日,其预产期约为:1999年12月20日。
李女士的末次月经是1999年5月28日,其预产期约为:2000年2月5日
孕妇也可以从末次月经第一天起向后推算到第280天就是预产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