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补贴政策
1、提供返岗交通费补贴。
在佛山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于2022年2月1日-3月31日期间,通过省际市际包车、企业间拼车(含:汽车、列车、飞机)方式集中接异地务工人员返岗(单次超过30人),按实际交通费用的50%标准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提供新增员工补贴。
在佛山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于2022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聘用首次在佛山就业的员工,并在此期间在社保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提供初次就业补贴。
劳动者于2022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首次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就业,并在此期间在社保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按5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具体由企业代为申请。
4、提供共享用工补贴。
佛山市内登记注册且有用工富余的企业于2022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向其他有用工缺口的企业进行员工输送达10人及以上,且开展共享用工15天以上,按8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拓展资料:佛山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广东省佛山市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8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8.1元计算。
法律依据: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