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依法立案-——诉青岛市市北区法院行政庭立不了案是权力对司法的强奸日
- 2022-09-09 11: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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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依法立案-——诉青岛市市北区法院行政庭立不了案是权力对司法的强奸日益公开化你们对司法强奸到何时了?
青岛市北法院民告官不给我们立案,充分暴露了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执法犯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违背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今天,我们看到了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我们也更加坚定了遵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的决心.一个利益集团公司就可以掠夺公民的居住权,人身权,财产权,知情权吗?政府管理部门有做了些什么?法院是来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律公平。不是建立在领导干部以权压法的腐败衙门作风,霸道作风。 一、我们的起诉完全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管辖范围、起诉条件,贵院应依法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四十一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被告青岛市市北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作为行政机关,在人民路285号片区拆迁中未安置同住人郭霭臣及子女严重侵害作为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依法有权提起行政诉讼;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应对法律条款非常清楚,但仍拒绝给我们立案,这是权力对司法的强奸日益公开化.现在的法院成了政府某些领导的仆人,所以民告官立不案要看主人的脸色,失职上是让一个具体的权势者动用公权去玩弄法律,这样法律还不天天被强奸.所以当我们所有人都没有尊严的时候,法绿还有尊严吗?只有法律有了尊严,法院才有尊严,法官才有尊严,我们每个中国人才能在宪法和法律的庇护下有尊严地活着.是全社会凝聚起正能量,国家才能昌盛. 建设一个法治中国,人民期待着公平和正义,正义也许来得晚些,但我们等得到。
2014年12月18日
在现实生活中,且暂不谈宪法。因宪法在实际运用上的运用度较低。就说现有的具体的法律法规。要怎样的运用呢?还不是要靠人吗。掌握司法大权的人就是违法违纪的人。你还能指望他们运用法律法规来纠正他们自己的言行吗?他们要是有这样的觉悟,就不会做违纪违法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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