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受损房屋怎样理赔
中新社天津8月19日电 天津“8·12”爆炸事故发生后,一些居民楼受损严重,因此有市民要求政府回购住宅。对此,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19日表示,该赔要赔,该理要理。
在当日举行的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第十次新闻发布会上,宗国英表示,天津市政府对受损房屋处理一事高度重视,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回购概念应发生在甲乙双方进行商业买卖合同的基础上。政府如何具体操作,已有几点设想。
“ 政府已经宣布成立房屋修缮服务中心,由区长亲自担任领导,并制定出比较详细方案。”宗国英说,在受损房屋修缮过程中,由于房屋受损程度不同,所以需要过程。“我们在过渡期内为受损、受害、受灾的居民提供一些过渡安置费,目前这项工作也已经展开。”
提及赔偿问题时,宗国英说,由于房屋受损程度不一,需要有专业、有资质、群众认定的评估机构鉴定后,拿出一个理想方案。
他补充说,评审鉴定过程,所有居民代表要全程参与,根据鉴定的结果提出一个方案。“或拆掉,或重建,或修缮,总之,该赔的就要赔,该理的就要理。”
宗国英强调,受损房屋的赔偿需要按市场化原则购买服务,由第三方进行评估,这个第三方由受损居民业主自行选择,选完以后根据第三方评估依法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