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贵州毕节两男子被拘留!
近日,贵州省黔西市警方通报两名男子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的案例。主要内容如下: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疫情传播存在较高风险。但仍有部分群众防控意识不强,思想麻痹,明知故犯,公然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风险和安全隐患。针对发生的此类情况,黔西公安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2名违法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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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均正常)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黔,建议在抵黔后48小时内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黔后须就近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5月8日,观音洞镇井泉社区郭某从福建省漳州市抵达户籍地观音洞镇后,未遵循毕节市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到居住地井泉社区报到,且在未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情况下,返黔后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不顾医生的叮嘱,随意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流动,导致与其接触的三十余名社区居民被一并医学隔离。
待郭某解除医学隔离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传唤并进行调查询问,郭某如实供述了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违法事实。目前,黔西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郭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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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上海来黔男子吴某某从上海乘高铁到杭州,后转乘高铁至贵阳后,到达指定酒店隔离。5月20日,吴某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私自离开酒店,后故意隐瞒上海旅居史乘车前往黔西市与朋友相聚,造成严重疫情传播风险。
5月20日晚,接贵阳市疫情防控办转发核查通报后,黔西市公安局莲城派出所配合市疫情防控办,找到吴某某后将其转移至隔离点集中隔离。待吴某某解除隔离后,莲城派出所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吴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目前,黔西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吴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人员肆意流动仍存在传播风险。公安机关将持续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社会秩序和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来源:黔西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