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损失如何理赔
康美药业股民索赔指南
2018年4月26日,康美药业公布了2017年年度报告,为该年报出具审计报告的是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当日康美药业股票收盘价为22.06元。
2018年12月29日,康美药业公布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12月28日康美药业股票收盘价为9.19元。
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公布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等一系列文件,承认其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诸多数据存在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存货、货币资金、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当日康美药业股票收盘价为9.54元。
2019年5月1日,康美药业公布了《中诚信证评关于关注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报发生重大变化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告》、《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股民索赔前需要了解的:
①管辖法院: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的对象主要是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虚假陈述相关法律规定,对该虚假陈述行为承担责任的主体包括上市公司即康美药业、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即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据悉,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9年5月9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等,虚假陈述诉讼既可以单独起诉康美药业或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同时对两者提起诉讼,具体而言:
1)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地是广东省揭阳市下辖的普宁市,但是办公地址在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3号,因此,对康美药业提起诉讼的管辖法院是深圳市市中级人民法院。
2)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住所地是广东省广州市,因此,对其单独提起诉讼的管辖法院亦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在同时起诉两者时,由上市公司即康美药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即深圳市市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前提:根据虚假陈述相关法律规定,并非所有因购买康美药业股份遭受的损失都能提起索赔,就本案而言,结合康美药业股票的实际交易情况,只有在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12月28日间买入康美药业股票的有亏损的投资人才能提起索赔。
俞强律师提示您需准备的起诉材料:
1)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尚未作出)。提起虚假陈述索赔诉讼实际上须等到证监会对康美药业的虚假陈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因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证明康美药业客观上存在虚假陈述行为的重要证据,同时行政处罚作出之日也是法定的虚假陈述诉讼期间起算点。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投资人交易凭证等证明损失的材料。主要指股票交易交割单,一般通过交易软件交易股票时都会有相应的交割单,投资者可自行打印。投资者买卖康美药业股票的交割单是证明自己所遭受损失的重要证据,同时也能证明投资者买卖康美药业股票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