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规定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
一、禁毒法规定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
1、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如下:
(1)禁毒工作机制是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
(2)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3)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毒品区别于毒物的自然特征是什么
毒品区别于毒物的自然特征是依赖性,分为生理依赖性和心理依赖性两个方面:
1、生理依赖性。是指在某一段时间内不断地使用某种药物带来的生理上的变化,表现为一种周期性或慢性中毒的状态,需要继续使用该药方能维持机体的基本生理活动,否则就会产生一系列机能紊乱和损害的反应。
2、心理依赖性。是指人在多次用药后所产生的在心理上、精神上对所用药物的主观渴求或强制性觅药的心理倾向。心理依赖性的产生有两方面因素,一是由以往用药所体验到的某种效果或感受驱使,用药者为了不断追求这种效果或感受而产生继续使用该药的强烈欲望;二是为逃避停药时出现的烦躁、不安等心理反应而渴望继续用药。毒品的心理依赖性虽然表面上不如生理依赖性明显、强烈,但极难根除,它是吸毒者在生理脱瘾后复吸率居高不下的最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