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本市团组因公出国(境)审批材料有哪些?
本市团组因公出国(境)审批所需材料:
1。出国请示(附:出国人员名单)(局级及以上团组使用)或《济南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呈报表》(处级及以下团组使用)(格式可参考“出访请示模板”)
2。详细日程安排(格式可参考“出访日程模板”)
3。
外方邀请函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2份
4。身份证复印件(整齐排列于一张A4纸上)
5。《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团组1张)(企业团组无需提供)
6。非组团单位人员随团出访同意函
7。《因公出访承诺书》
8。
特殊类别团组及上级外事部门要求作出书面补充说明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注:
1。 初次派员出访单位仍需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按规定换发其他类别新证的提供相应类别证件复印件;
2。培训团提供国家外专局的培训审核件或任务批件;
3。
立法、司法、公安、民族、宗教等敏感领域随团人员提供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复;
4。文化演出团组需提供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复;
5。报省审批团组需同时提供“山东省出国赴港澳任务呈报表”(不盖章,并提供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