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如何处理?
党章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 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惩前您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待犯错误同志的一贯方针,按照这个 方针就可以达到弄清思想、纠正错误、严肃纪律、教育和团结同志的目的。
“惩 前”就是对以前犯的错误一定要揭发,不留情面。“毖后”是对犯错误的同志 首先要进行教育,使其认识自己的错误,找出犯错误的根源,使本人从中吸取 教训,引以为戒,今后不犯或少犯类似的错误;即使对那些错误严重,必须执 行纪律处分的党员,也是为了使其接受教训,不再重犯,并借此来教育广大党 员。
“治病救人”,就是帮助犯错误的同志认识错误,找出犯错误的根源,彻 底改正错误,就像医生“治病” 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不是为了整人。 因此,对犯错误的同志绝不能搞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严格禁止用违犯党纪国 法的手段对待那些犯错误的党员。
对违犯党纪的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必须掌握以下基本原则:
(1)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 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2)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 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3)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 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4)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 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5)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 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