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审计局向市人大常委会作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
8月24日,受市政府委托,苏州市审计局局长沈璐向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关于苏州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
按照审计法规定,苏州市审计局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市人大决议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审计工作方案,今年重点审计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对政府专项债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对财政涉粮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京杭大运河苏州段堤坝加固工程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情况,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以来,财政等相关部门(单位)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年度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当年市本级财政收入运行平稳,财政支出有保有压,财政管理持续优化完善。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市本级预算管理、市级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国资国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查出的问题,审计提出了进一步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政策措施尽早落地生效;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机制,着力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等审计建议,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持续督促整改,年底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
(资料来源:苏州市审计局,供稿: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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