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1、申报材料
(1)赴台湾地区政审须提交的材料:
①因公赴台交流团组预先审核单一份;
②申请办理政审的报告一份;
③对方邀请函及行程明细一份;
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⑤《赴台人员审查表》一式三份(表格向市台办领取);
⑥《出国(境)人员登记表》一份(需本人签名及贴近照)(由厦门市委组织部网站下载)。
(2)赴除台湾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须提交的材料:
①《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由厦门市委组织部网站下载);
②《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员报批表》(由厦门市外办网站下载);
③申请办理政审的报告一份;
④对方邀请函及行程明细一份(多个国家需有相应的邀请函);
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⑥《出国(境)人员登记表》一份(需本人签名及贴近照)(由厦门市委组织部网站下载)。
注:《出国(境)人员登记表》、《赴台人员审查表》、《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也可到我中心档案部领取。
2、办理程序
(1)由所在单位填写上述出国(境)表格,对政审材料进行初审,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收齐相关材料报送我中心档案管理部;
(2)我中心档案管理部经办人对政审材料进行审核,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由所在单位报送市公务员局机关党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