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圆舞曲?
圆舞曲,起源于奧地利,是一种三拍子的舞曲,也被称为华尔兹。圆舞曲最初在维也纳的舞会上非常流行,圆舞曲热情奔放,感情充沛,不同于原本沉闷的舞曲,它带来了活跃的气氛,19世纪风靡整个欧洲。 圆舞曲是在奥地利民间—种叫“兰德勒舞曲”的基础上发展来的,跳舞的时候一对对男女舞伴按照舞曲的节奏旋转,动作轻快优美。
相对于一些严肃的音乐作品,圆舞曲较为活泼,是符合大家通俗品味的“轻音乐”。圆舞曲和玛祖卡舞曲不一样,重音在小节的第一拍上,而玛祖卡则常落在第二或第三拍上。圆舞曲也不同于小步舞曲的温文尔雅,而是节奏明快,旋律流畅。 19世纪有一大批优秀的圆舞曲出现,圆舞曲逐渐成为一种音乐体裁。
它的演奏形式多样,可以独奏、独唱、重奏、重唱、合唱等。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都写过圆舞曲。圆舞曲的奠基者是兰纳和老约翰•施特劳斯,他们各自写出了上百部圆舞曲。老约翰•施特劳斯的儿子小约翰•施特劳斯有“圆舞曲之王”的美誉。 他创作的《蓝色多瑙河》、《春之声》都是不朽的圆舞曲。
《蓝色多瑙河》由序曲、五首小圆舞曲和结尾组成,绘声绘色地描绘了多瑙河两岸美丽的风光,形象鲜明,充满生机和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