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理解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胜利?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创造者和领导者。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胜利”这一论断最早由江泽民明确指出,可从以下方面理解:
一方面,这是历史的经验证明。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八十多年的艰辛而辉煌的历程,从党的成立到新中国的诞生,是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是党领导的从新民主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和探索社会主义的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是党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八十多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历史雄辩的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中国共产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政党,不愧为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开创事业的核心力量。
另一方面,这也是党的宗旨与性质决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除了阶级的利益、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利益以外,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共产党员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表现。在党的性质方面,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个概括,全面、准确、深刻地揭示了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属性,指明了党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切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的要求,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相统一,有利于增强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提高党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有利于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建设社会主义。
因为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