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7月23日至8月初,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在哪里召开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在上海法租界贝勒路树德里3号(后称望志路106号,现改兴业路76号)和浙江嘉兴南湖召开。出席大会的各地代表共13人。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鉴于当时党员人数少、地方组织尚不健全,决定暂不成立中央委员会,先建立三人组成的中央局,并选举陈独秀任书记,张国焘为组织主任,李达为宣传主任。党的第一个中央机关由此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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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7月23日晚,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今兴业路76号)正式开幕。代表们商讨了会议的任务和议题,一致确定先由各地代表报告本地工作,再讨论并通过党的纲领和今后工作计划,最后选举中央领导机构。
7月24日举行第二次会议,各地代表报告本地区党团组织的状况和工作进程,并交流了经验体会。25、26日休会,用于起草党的纲领和今后工作计划。27、28和29日三天,分别举行三次会议,集中议论此前起草的纲领和决议。
7月30日晚,一大举行第六次会议,原定议题是通过党的纲领和决议,选举中央机构。会议刚开始几分钟,法租界巡捕房密探突然闯入,这次会被迫中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