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类账户的交易风险有哪些?
(一)丙类账户的异常交易主要有对敲交易,交易量大于实际需求量,交易价格大幅偏离市场价格等。异常交易最普遍的是对敲交易,即交易者以特定价格卖出或买入某一债券,在持有很短的时间如几分钟或一天之后,迅速以相同或接近的价格原渠道买回或卖出。通过这种方式,交易双方的交易量都迅速激增,交易方实现了提高市场影响、引导市场价格、完成业绩考核等目的。
(二)交易双方的代持行为屡禁不止,部分金融机构以此逃避监管,丙类账户实现空手套白狼。丙类账户的代持行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甲类账户等大型金融机构找丙类账户代持,意在掩盖亏损;另一类是丙类账户找甲类账户等大型金融机构代持,实现空手套白狼。 (三)内幕交易时有发生,往往涉及非法利益输送行为。
现阶段通过内幕交易进行非法利益输送主要通过异常的结算模式和结算价格来进行。当存在内幕交易和非法利益输送时,交易一方金融机构的人员与丙类账户的人员相勾结,丙类账户实质成为强势方,利用有利的结算方式,以及收付款和收付券之间的时间差,实现空手套白狼。
甚至还存在金融机构直接低价卖出、高价回购债券等形式向丙类户直接送钱行为。 (四)违约率不断增长,以国有企业为主的交易对手利益无法得到保证。2011年以来,中国债券市场波动剧烈,收益率也瞬息万变,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丙类账户的违约、毁约事件频频发生,涉及金融机构的账面公允价值损失动辄数千万甚至上亿元。
如某国有企业和丙类户签约,丙类户违约以后,国有企业诉诸公堂,此时才发现丙类账户为虚假丙类账户,根本没有在中央结算公司登记。其所有者财产均进行了转移,国有企业赢了官司却索赔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