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媒体监督民事审判的必要性?
完善媒体监督民事审判机制的必要性如下:
一、我国媒体监督民事审判的必要性:
媒体监督,指的是电视或网络等新闻媒介对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尤其是国家公职人员的渎职侵权、贪污腐败行为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或评论,使其在新闻媒体所拥有的观众或读者之间流通,从而实现其披露和抨击的目的,使这些事件和行为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一)媒体监督民事审判是落实相关法律政策的要求:
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强化法律监督机关和行政监督机关的职能,重视传播媒介的舆论监督,逐步完善监督机制,使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指出:加强热点问题引导舆论监督。
(二)媒体监督民事审判是公开审判制度的需要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和判决的宣告都应当向社会公开,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界依法公开采访、公开报道。新闻媒体介入司法并公开司法信息是公开审判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这也明确了新闻媒体在司法公开中的地位。
(三)媒体监督为社会提供反映民情的渠道
媒体通过介入民事审判进行监督向公众公开司法信息,但公众所需要的不仅只是媒体为他们提供各种信息,更需要媒体因为其非官方机构的性质作为公众代言人,代表他们反映和表达各种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