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耀性消费的来自原因
炫耀性消费,是指以表现财富或收入为目的而花费于商品或劳务的消费行为。而“炫耀性商品”又称奢侈品,则是用来突显身份、地位,商品的;其染即乡类现价格越贵,反而让人越想要购买。例如:珠宝、名牌致干修妈呼喜黑丝农受包等物品。炫耀性消费者想利用此行为来维护或获取其社会济名副地位。
从需求理论来讲,价格越高,需求数量相对会越少。附采始但炫耀性商品则刚好是需求理论之例外,因炫耀性商品之消费行为,则是价格越高,需求数量越多,故不符合需求理论之原则。
“炫则华矛节间担耀性消费”此一名坐词,是经济学家与社会学家托斯丹·范伯伦(Thorstein Veblen)在其1899年所出版的《有微占变闲阶级论》中所提出。
而在服务、教育和人力资本投资方面的消费,则被称为非炫耀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