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信披迎新规 一年期以上产品要披露分红实现率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 实习记者 杜马瑞虹 2023年6月30日起,一年期以上保险产品信息披露将会迎来新规范。
1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首次提出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同时取消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低演示利率水平,同时,调整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为两档演示,并调低演示利率水平。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信披要求一方面与市场利率长期走低趋势相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导行业关注自身利差损风险的同时,合理引导保险消费者预期。
据了解,在其他保险市场,万能险、分红险产品均会披露分红实现率,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学习借鉴国际监管经验,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型产品的红利实现率,有助于提升分红型保险的透明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包含人寿保险和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及其以上的健康保险。2022年11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了《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规则》结合最新监管实践,对不同设计类型的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要求进行重新梳理并细化。
除此之外,一年期以上人身险产品还需要进行哪些信披呢?
《规则》明确了保险公司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应当按照设计类型,对产品宣传材料、保障水平、利益演示等内容进行详细披露,充分揭示产品的长期属性和各类风险特征,并明示交费方式、退保损失等产品关键内容。同时,明确要求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均应制定产品说明书。
分红型产品信息披露方面,《规则》明确了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公开披露信息、红利通知、回访等方面要求。同时,首次提出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万能型产品信息披露则明确了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公开披露信息、交费提示、保单状态报告、回访等方面要求。投资连结型产品信息披露方面,明确了投资连结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公开披露信息、投资账户公告、保单状态报告、回访等方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