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禁止学生婚前性行为?网友:管太宽
前几天婚前性行为,有媒体报道称,某大学研究生学生手册中规定:“学习期间发生未婚性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可能是话题比较敏感,消息一出,随即引发热议。
实际上,这消息一半真一半假。
禁止未婚性行为这条规定确实存在过,但由于可操作性不高等原因,在2019版学生手册中,这条规定已经被取消。该校学生也告诉记者,此前并不知道学生手册中有此项规定,也未听说过本校有学生曾因为“婚前性行为”受到处罚。
对于这次的“乌龙事件”,有网友调侃道:怎么知道人家有没有呢?
也有网友表示,虽然说起来还是学生,实际上大多早已成年,不应该一刀切禁止。
有专家认为婚前性行为,这条曾经存在的规则是为了让学校拿来应对相关负面事件的,也有人认为,这更像一个免责声明,如果出现什么意外,别说我没提前告诉你。
尽管争论这么多,最终也还是没有得到“完美方案”,主要原因有两个。
首先,对于性行为,我们的认知可能早已落后现实。
早在2015年5月1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报告显示,青少年发生初次性行为的平均年龄为15.9岁,彼时专家就建议生殖健康教育从已婚人群向青少年推广。
虽然现在人们对性的了解更多,态度也更包容、多元,但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其次,对于未婚成年人能否发生性关系,更多是伦理道德问题,难以强制约束。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未婚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违法,只是规定不得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发生性关系,军人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不得与精神病人发生关系,不得以“传染”为目的发生性关系。教育部2016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也只概括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并无未婚性行为方面的规定。
也因此,现在许多高校的态度是,对于性行为不鼓励也不禁止,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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