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清朝要把湖广行省划分为湖南和湖北?
现在湖南、湖北经常为一些事情“打架”,但往上追溯300多年,湖南、湖北其实是一个省,叫湖广省,只是到了康熙年间才被划分为湖南、湖北两个省,本是同根生啊!
元朝时的湖广行省元朝以前的宋朝,地方行政区划是路、州、县三级,没有省的说法,元朝别出心裁,在地方上设置“行省”,也是今天“省”的雏形,就包括湖广行省。当时的“湖广行省”面积大得很,包括了今天的湖南、湖北、广西三省的全部,以及广东、贵州两省的一部分。
这一时期的湖广是名符其实的湖广,既包括两湖,也包括广西、广东(部分)。
明朝的湖广布政使司到了明朝,地方行政区划不叫行省,而是叫承宣布政使司,但仍然保留“湖广”的称呼,设湖广承宣布政使司,只是管辖区域大幅缩水,包括今天的湖北、湖南两省,贵州、广东、广西都有了单独的承宣布政使司,不再隶属湖广承宣布政使司。
清朝的湖广总督清军入关后,逐渐统一全国,但在统一过程中,遭遇到明朝残余势力顽强抵抗,为瓦解汉人抵抗意识,加强对地方控制,清朝采取了诸如屠城、“留发不留头”、文字狱等极端措施,另外把一些大省进行分割,分而治之。
湖广省在当时是很大的一个省,这个省地大物博,土地肥沃,地形复杂,民风剽悍,一旦被反清复明势力占据,打起游击战,清军很难进剿,于是在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清政府把湖广行省一分为二,分为湖广左布政使、湖广右布政使,并在3年后改名湖北、湖南,各设巡抚一名,分而治之。
但为了管辖方便,清朝又设立湖广总督一职,全称为“总督湖北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统一管辖湖北、湖南两省,简称“湖广总督”或“两湖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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