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副总裁李明远被举报徇私舞弊,这样的行为可以私了吗?
何谓徇私舞弊?就采用百度百科的说法,即:“为了私人关系(或自身利益)而使用欺骗(他人)的方法做违法乱纪的事。”
是否徇私舞弊,要经过认定,而从百度内部信中,没有看出有徇私舞弊的字眼,只是说了三点:一是存在“私下巨额经济往来”;二是未报备与百度有业务关联的参股公司事实;三是违反《百度避免利益冲突制度》等职业道德规章制度。
那么这就很有意思了,简单分析一下。“私下巨额经济往来”是笼统的说法,没有具体说构成利益交换或者吃回扣等贪腐行为,而李明远本人也予以否认,只是说有嫌疑而已;未报备只是违反了内部规章制度,而违反避免利益冲突制度的说法,也是限定在职业道德的范畴,并未直接说上升到违法甚至经济犯罪的层面。
所以呢,现在他引咎辞职了,考虑到他为百度做过贡献,功过相抵,同意辞职,如果说这属于“私了”的话,应该还说的过去,没必要再痛下杀手,否则会让很多人寒心。
至于阴谋论或者其他道听途说的说法,在没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都属于猜测而已,不要轻信才好。
答主:人力知本论 喻德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