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喜欢黄轩吗?觉得他怎么样?
身边的很多女性朋友,都很喜欢黄轩。所以,在看《芳华》的时候,我就一直在琢磨一件事,那就是黄轩为什么受到这么多人喜欢,他身上到底有什么吸引人的特质。
如果刘峰这个角色的设定上来说,黄轩其实并不是这个角色的最佳人选。故事里的刘峰,来自小县城,是个木匠的儿子,他有着那个年代小县城青年的本色,又有家传的心灵手巧,所以特别勤奋。何况,在那个年代,能够进入文工团的,都是干部家庭的孩子,身世不凡,刘峰这样来自普通家庭的孩子,先天上就不占优势,想要被善待,想要引起注意,都要花上数倍于别人的力气。刘峰很明白这一点,所以把自己的勤奋极力夸大,变成自己的一个特点,一个标签,变成“活雷锋”。
在那个年代,这样的人真是很多。乔瑜在1987年发表的小说《少将》,写的就是这样一个人。主人公王满山,来自农村,他们村子里,曾经出过一个少将,少将返乡的时候,蒸了大白面馒头,给村子里每个人都送到了。王满山从此就把“少将”当做自己的人生终极目标,他参了军,在军队里积极上进,时时刻刻不忘表现自己,苦活脏活抢着干,有一次长途行军,他抢着把最重的装备背在自己身上,累得吐血,嘴角挂着一缕血丝,默默走了很久。这样的角色,适合很多外貌忠厚的男演员,但不适合黄轩。
因为,黄轩身上,最吸引人的特质,在于他有一种日常的性感。你觉得,这是一个现实中会有的人,又觉得他比现实中人略高一点。他就像是邻居家的那个男孩子,但又比别的邻居男孩引人注目。但这种来自日常,又略微高于日常的气质,是他最有魅力的地方。
们对明星和演员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人们要求于明星的,是帅、耀眼,是肉身奇迹,要求于演员的,是普通、厚实,是感受力的奇迹。而黄轩身上,同时有明星和演员的特质,他好看,但好看得不过分,还没有到肉身奇迹的地步,他演技好,又不是很用力的那种。他的明星特质和演员特质,互相作用,让两部分都更加锐利。
《芳华》里刘峰这个角色,如果请一个有明星气质的演员来演,反而未必耀眼,因为,那种帅、耀眼,太顺理成章了,如果请气质过分平凡的演员来演,又落了俗套,显不出特别。而黄轩却同时有这两种气质,他来演刘峰,似乎过于帅了,不是人们想象中的“活雷锋“应该有的样子,但他身上的普通人气质,却又时时会起作用,把那种帅劲压下去了。看他演的刘峰,一下觉得这人真帅,一下又觉得他不帅了,他的帅飘忽不定,他的普通人气质也飘忽不定,反而有了张力。
黄轩的魅力,就在于他把这种明星和演员的成分,均衡得很好,有时候耀眼,有时候平凡,有时候,耀眼和平凡并存,从当年在《成都,我爱你》《黄金时代》,到《推拿》和《芳华》,他给出的最好表演,都是把这种成分均衡得很好的。
就是说,一个人要有属灵的部分,也要有属肉的部分,就像一只风筝,要有高飞的能力,也要被一根来自大地的绳子拴着。黄轩是那种既有灵,也有肉的。你看到他的精神气质,会构想他性感的部分,领会到他的性感,又会对他的精神产生好奇。这正是女性喜欢的偶像,既有第一眼的惊艳,也要经得起第二眼的打量。
真正的偶像都是这样吧,有离地三毫米的部分,也有牢牢地附着在地面上的部分,在灵与肉之间,有个合适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