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员具体干什么工作?
调研员是国家公务员的一种,属于非领导职务。调研员只在市(地)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设置,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调研员是中国公务员的一种非领导职务,级别相当于领导职务的处长(县长)。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27级,调研员属于12级至15级。
调研员一般不负责实际的工作,是比较清闲的工作。公务员接近退休年龄,或达到晋升标准而没有相应的职数时,可不授予实职,处级设立调研员和副调研员职务,司局级设立巡视员或副巡视员职务,相当于处级或副处级,司局级或副司局级。
调研员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国外、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信访件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件。
调研员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反映群众在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调研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制度政策、措施提出建议。
调研员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和落实情况。
调研员向各乡(镇)、场和市直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