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的标准是什么?
五个条件如下:
一、孤儿: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孤儿是指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儿童、婴幼儿。
二、服刑人员子女、
三、户籍“留守儿童”
四、重症精神病患者的未成年子女
五、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成年人。
事实孤儿,指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
纳入保障范围的儿童有四大类:
一、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独立生活的孤儿,以及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就读和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孤儿;
二、是父母一方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另一方失踪、弃养或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是父母失踪或者弃养两年以上,查找联系不到父母信息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四、是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