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转股?
从概念上来看,债转股是指把国有企业的债权转变为股权,也就是把商业银行原来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的债权,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
从具体实践来看,我国主要实施了两轮债转股,目的和手段都存在较大差异:
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末曾经出现过政府主导的债转股,目的主要针对银行不良贷款,参与主体是四大国有银行,对象多为有市场、有发展前景、但由于债务过重而陷入困境的国有企业。
2016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并以附件形式附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这意味着,银行债转股是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配套措施。
与上一轮债转股相比,新一轮债转股被赋予了更丰富的内涵,突出了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体现了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基本思路,并对参与主体进行扩容,覆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银行自行申请设立的新机构等,增强了银行业参与债转股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便于各家银行探索符合自身特点和业务重点的债转股方式。截至12月15日,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共落地11单债转股项目,其中建设银行落地8单,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各落地1单,总计规模超过14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