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当初说:网络就是公共厕所,是个人泄“私粪”的地方,你同意吗?
作为一名文艺工作者,应该知道自己肩负的历史责任、社会责任,应当是精神文明的传播者、示范者,周大艺术家,台前台后完全不是同一个人。
周立波作为公众人物,早有耳闻,因为工作性质问题,忙得“废寝忘食”,根本没有时间关注他。我关注周立波是从美国法院判决撤销其藏枪涉毒案开始的,那时换了工作岗位,时间也从容一些。此前曾经在电视上看到其所谓的“清口”段子,因其内容基本上都是网络上抄袭来的,有的就是将相关新闻报道稍微改动了一下,通过自己“绘声绘色”的表演似乎就成了高雅的艺术。
艺术来源于生活,又要高于生活,如果照搬生活,那就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艺术创作,只能说是生活的复印机,是通讯报道或者说是报告文学的复读机,是网络信息的筛选器。尤其在现代信息条件下,有“艺术”性的新闻传播得很快,再进行浅显的艺术加工就搬上舞台实在没有必要,反而让人感到反感。也可能我说的不对,也可能是时间关系不想重复收看我已经知道的新闻,那个节目我看了一半就换了其他节目。从那以后就再也不看他的节目了。
为什么公众对“问题艺人”违法犯罪,违反社会道德行为“零容忍”,是因为文艺人是精神文明的使者,他的一言一行都对公众产生影响,因此,做好文艺人必须首先做个高尚人。周立波是什么人呢?
周立波是信口开河之人。有时候他说话根本不考虑后果,似乎名气大了,自己已经不是普通人,是神,目空一切,听不进一点批评意见,只能“他负天下人,而天下人不能负他”;似乎自己是网络的主宰,忘记了自己也是网络人。就说这句话吧,网络就是公共厕所,是个人泄“私粪”的地方,既然如此,你从网络上抄袭来的“艺术原料”是什么?你自己也经常在微博、今日头条的网络上发表言论,这又是什么?类似的不合逻辑“自辱”性的话,在“周立波语录”中比比皆是。
别人光屁股走大街上是神经病,自己光着屁股在舞台上跳舞就是艺术;别人向水池里吐口吐沫就是拉粪,是污染,自己在水池里排便就是圣物,是水质净化剂……这恐怕就是周的世界观。
周立波是个刚愎自用之人。周说话很少考虑“前后呼应”,比如说自己怕枪,却忘记了自己曾经在网络上晒出过自己背枪、打枪的照片;一边说自己不喝酒,却忘记了自己曾经用“醉酒”为自己有吸毒嫌疑的照片作解释的事;一边说别人忘恩负义是“白眼狼”,却忘记了自己也曾经“忘恩负义”过;说别人“绝后”时,却忘记了自己至今没有子嗣……类似的说词绝不是个别的,大话则更多,比如信誓旦旦的说要世界巡演,结果呢?
周立波是个的肤浅之人。这不是我的原话。他把辱骂他人、讽刺他人当艺术,他骂人确实富有“艺术性”,犹如吐口“浓痰”、“放个屁”那样轻松、快感,比如“梅花指打假”,“三刀六洞”……有兴趣的可以自己上网络这个“公共厕所”里去搜索,也就自然明白是什么人把网络污染成“公共厕所”的了。
周善于打“太极拳”,对自己不利的舆论千方百计地“拐弯抹角”。比如周在美国“藏枪涉毒案”的撤销,是因为周不懂英语,而当时充当翻译的唐又不出面作证,从而推定警察搜查车辆未经周同意,依照美国法律属于程序违法。程序违法,实体就无效,搜查出的“证据”就作废,也就不能再深究。这只能说明周没有犯罪的法律事实,并不排除周有犯罪的客观事实。
然而,周回国后却曝出了的“阴谋论”、“陷害论”,似乎很是“骇人听闻”。那么别人陷害他的目的是什么?也就是“作案动机”是什么?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他始终没有给出合理的回答。谈及“作案动机”,周也许可能不好正面回答。不好正面回答的事情就不回答,别人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周大艺术家却来个“反关节”理论,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无论说什么事都应当围绕主题,这是基本常识,东拉西扯是泼妇行径,伟大的艺术家就能做出来。既然为自己“藏枪涉毒案”辩白,就应当围绕“藏枪涉毒案”说事,然而周大艺术家却抛出了鄢军所谓的“程、关”两女明星的言论(也许真是私下闲话),“前妻与军人上床被抓”毫无旁证的事;揭出赠唐手表、西装,所谓唐母亲吃低保等毫无关系的事件……真的象三岁孩子吵架、玩家家。可是,这种喧宾夺主的手法并没有将聪明的网友带离主题,推到“公共厕所”里去。
对于艺人的作品,喜欢的你可以喜欢,别人不喜欢的你也别强求人家去喜欢,必定各人有各人的欣赏风格。对于德不配位艺人的话,不管有多么高的艺术性,实在没有必要多去认真看待。
六七十年代,农村活跃一些耍猴的艺人。每每摆开场子,铜锣敲起来,总会吸引不少人围观,观众也会掏腰包给些硬币……思维正常的人不会佩服猴子,而应该佩服耍猴人。耍猴人才是真正的艺人,猴子只不过是演戏的道具而已。
有的粉丝关注的仅是演戏的猴子;有的粉丝是通过关注猴子,来看耍猴人的艺术功底。
真正的耍猴人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