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是什么?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是: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唯物认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这四大部分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一、辩证唯物论。辩证唯物论包括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物质与运动的关系,运动与静止的关系。这里面包含着客观存在的主观意识。也就是说,无论客观和主观,这两者都是辩证的存在,这个存在是唯物的,客观也好,主观也罢都是唯物的存在,因为主观也是经过客观而来的辩证的唯物,是客观和主观的辩证统一,都是唯物的。这是基本认识,只有明确了这一原理,才能正确进入唯物辩证法原理之中。
二、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包含许多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事物间相互联系的观点,如: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因果关系等;事物变化与发展的观点,如;质变与量变,前景性与曲折性等;事物相互间的矛盾观点,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等。这些都属于唯物辩证法范畴之内的,明确了这一原理,就能正确实践唯物认识论原理。
三、唯物认识论。唯物认识论是对客观与主观的正确认识论。它主要包括对客观规律的存在尊重,同时,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客观与主观这两者关系融和在一起,把客观事物之间的现象与本质的关系梳理清晰,把握好主观认识与其时间这两者的关系,掌控好科学理论与时间这两者的关系认知等等,运用好唯物认识论原理,就能正确决断,并处理好客观与主观各种事物间的矛盾,立于不败之地。
四、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主要观点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人民群众书写了人类历史,给人类社会增添了生气与光彩。历史唯物主义是原理,是客观与主观各类事物的存在,是任何人不能否定的。
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是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唯物认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其原理是由这四部分所构成。